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
《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》的通知
應急〔2024〕90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應急管理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:
為指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規范行使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,扎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,經應急管理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將《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》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。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《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《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》
應急管理部
2024年11月1日